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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南山法院:孙卓符建涛被拐案2被告获刑5年、2年

沙漠渔溏 / 2023-10-13 14:55:00 / 共计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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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3年10月13日(农历2023年8月29日),孙卓、符建涛被拐案宣判:两名被告分别被判刑5年、2年。 孙卓、符建涛被拐案一审宣判:两被告分别获刑5年、2年。 北京时间2023年10月13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吴某龙拐骗儿童、吴某光包庇一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以拐骗儿童罪判处吴某龙有期徒刑五年,以包庇罪判处吴某光有期徒刑二年。同时…

  2023年10月13日(农历2023年8月29日),孙卓、符建涛被拐案宣判:两名被告分别被判刑5年、2年。

  孙卓、符建涛被拐案一审宣判:两被告分别获刑5年、2年。

  北京时间2023年10月13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吴某龙拐骗儿童、吴某光包庇一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以拐骗儿童罪判处吴某龙有期徒刑五年,以包庇罪判处吴某光有期徒刑二年。同时判令吴某龙赔偿孙某飞、彭某英损失42万元,赔偿符某、彭某某损失42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吴某龙于2007年10月9日、12月28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先后拐走被害人孙某、符某某,并将二人带至被告人吴某光的住处藏匿。随后,吴某龙将被害人分别交由其同乡或亲属抚养。2021年9月27日,公安机关询问吴某光时,吴某光对于本案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意图包庇吴某龙。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龙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监护人,其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被告人吴某光明知吴某龙犯罪行为而为其作假证包庇,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根据两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认罪表现,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20余人旁听了宣判。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