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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行原行长田惠宇受贿2.1亿被判死缓

沙漠渔溏 / 2024-02-06 11:34:00 / 共计2,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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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4年2月6日(农历2023年12月27日),招商银行原党委书记、行长田惠宇一审被判处死缓。 受贿超2.1亿炒股获利2.9亿,招行原行长田惠宇一审被判死缓。 北京时间2024年2月6日,昨天,2月5日,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行长田惠宇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内幕交易、泄露内…

  2024年2月6日(农历2023年12月27日),招商银行原党委书记、行长田惠宇一审被判处死缓。

  受贿超2.1亿炒股获利2.9亿,招行原行长田惠宇一审被判死缓。

  北京时间2024年2月6日,昨天,2月5日,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行长田惠宇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一案,对被告人田惠宇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亿元;以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百五十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田惠宇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田惠宇落马时间线: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3年11月9日讯: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行长田惠宇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一案。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2-04-22讯: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行长田惠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2-10-08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行长田惠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田惠宇身为长期在金融领域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罔顾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把职责使命抛在脑后;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旅游、打高尔夫球等活动安排,违规收受礼品;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毫无纪法底线,长期以“市场化”运作为幌子,以“投资”“理财”为名,“以钱生钱”,大搞权力与资本勾连,靠金融吃金融,以权谋私、损公肥私,滥权敛财、贪婪无度;生活腐化、道德败坏。

  田惠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田惠宇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2-10-26讯: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行长田惠宇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田惠宇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3-02-28讯: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行长田惠宇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田惠宇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一案,由湖南省常德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由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并案审查起诉。近日,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田惠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田惠宇利用担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副总裁,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招商银行党委书记、行长等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审批、业务承揽、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身为商业银行从业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情节特别严重;身为证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该证券,泄露该信息,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证券交易,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官网)

  田惠宇简历资料:

  田惠宇,男,1965年12月出生,安徽金寨人,高级经济师,1987年7月上海财经大学基建财务与信用专业大学本科毕业,2002年10月获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曾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行长。

  田惠宇履历:

  1987年至1998年7月,历任建设银行副处长、处长;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建设银行办公室副主任。

  1998年07月—2003年07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副总裁;

  2003年07月—2006年12月,上海银行副行长;

  2006年12月—2007年07月,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

  2007年07月—2007年09月,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主要负责人;

  2007年09月—2011年03月,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行长;

  2011年03月—2013年05月,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2013年05月—2022年04月,中国招商银行党委书记、行长。

  (综合自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