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搜索

目 录CONTENT

文章目录

女网红在海底捞拍低俗视频 警方通报:将4人刑事拘留

沙漠渔溏 / 2024-02-19 01:08:00 / 共计825 字
温馨提示:
本文最后更新于 2024-02-19,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部分素材来自网络,若不小心影响到您的利益,请联系我们删除。


摘要:2024年2月19日(农历2024年1月10日),女网红在餐饮店包间拍摄低俗视频,警方通报:刑拘4人。 网红女主播在海底捞用餐时,拍摄不雅视频引流带货,警方通报。 北京时间2024年2月19日,针对网传“女网红在海底捞拍低俗视频”事件,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官方微博今天中午13:49发布通报,内容如下: 情况通报 2024年2月14日…

  2024年2月19日(农历2024年1月10日),女网红在餐饮店包间拍摄低俗视频,警方通报:刑拘4人。

  网红女主播在海底捞用餐时,拍摄不雅视频引流带货,警方通报。

  北京时间2024年2月19日,针对网传“女网红在海底捞拍低俗视频”事件,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官方微博今天中午13:49发布通报,内容如下:

  情况通报

  2024年2月14日下午,广州荔湾警方接到某餐饮店负责人报警,称有一名女子在其店内拍摄不雅视频,并在网上传播。接报后,荔湾警方迅速核实相关情况,依法传唤相关人员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查,曾某(女,40岁)为博取网络关注,于2月12日17时许在花地大道某餐饮店包厢内用餐期间,拍摄低俗视频,并通过网络将视频发给陈某(男,35岁)等人。陈某为吸引流量,达到带货牟利的目的,将该视频再次传播扩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发现曾某、陈某和朱某(男,37岁)、冼某(男,31岁)等4人还拍摄多部淫秽视频及图片,并通过网络传播,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开展侦查,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依法对曾某等4人予以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民在网络社交媒体发布信息应遵守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文明上网。对以身试法散布网络谣言、制造网络乱象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

  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

  2024年2月19日

  (广州荔湾公安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