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搜索

目 录CONTENT

文章目录

警方通报:公职人员因停车打伤女子被刑拘

沙漠渔溏 / 2024-10-25 14:14:00 / 共计1,035 字
温馨提示:
本文最后更新于 2024-10-25,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部分素材来自网络,若不小心影响到您的利益,请联系我们删除。


摘要:2024年10月25日(农历2024年9月23日),公职人员因停车,将女子打成轻伤一级?警方通报。 网传“公职人员因停车纠纷暴力伤人女子被打成轻伤一级”,警方通报。 北京时间2024年10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2024年10月24日19:42发布通报,内容如下: 警情通报 2024年9月15日11时…

  2024年10月25日(农历2024年9月23日),公职人员因停车,将女子打成轻伤一级?警方通报。

  网传“公职人员因停车纠纷暴力伤人女子被打成轻伤一级”,警方通报。

  北京时间2024年10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2024年10月24日19:42发布通报,内容如下:

  警情通报

  2024年9月15日11时40分许,我局接报警称:临河区西大批发市场某商铺门口有人打架。接警后,我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处置,并将伤者第一时间送医院救治。

  经查,尚某某、杨某某与张某某、王某因停车纠纷发生口角,进而引发肢体冲突,致张某某、王某受伤。

  因无伤情鉴定意见,当日,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依法对尚某某作出行政拘留12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依法对杨某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

  9月18日,我局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张某某的人体损伤程度进行鉴定。10月10日,经鉴定,张某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经进一步侦查取证,10月15日,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对尚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并于同日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该案已移送起诉。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公安局

  2024年10月24日

  (临河公安公众号)

  事件起因: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一起因停车纠纷引发的暴力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

  张女士因一辆停在自家零售店门口的黑色SUV与车主夫妇发生争执,最终导致张女士右胫腓骨干粉碎性骨折,构成轻伤一级。张女士称,打人的夫妇俩据称分别曾是市场监管局和电力局的公职人员,且已经退休。在两人被行政拘留期间,有中间人带话称要花40万元私了此事。

  据网传监控视频显示:一名戴帽子的男子和女子对两名女子进行殴打,其中一名女子被打倒在地,后被旁人拉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