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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帝陵博物院发声明

沙漠渔溏 / 2025-02-17 13:40:00 / 共计1,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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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5年2月17日(农历2025年1月20日),秦始皇陵博物院:有人未经授权擅自在商业活动中使用相关标识,可能存诱导观众。 未经授权擅自使用相关标识,秦始皇帝陵博物院发布声明。 北京时间2025年2月17日,秦始皇帝陵博物院(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官方微信公众号2025年02月16日11:32发布声明,内容如下: 关于未经授权严禁擅自使用秦…

  2025年2月17日(农历2025年1月20日),秦始皇陵博物院:有人未经授权擅自在商业活动中使用相关标识,可能存诱导观众。

  未经授权擅自使用相关标识,秦始皇帝陵博物院发布声明。

  北京时间2025年2月17日,秦始皇帝陵博物院(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官方微信公众号2025年02月16日11:32发布声明,内容如下:

  关于未经授权严禁擅自使用秦始皇帝陵博物院相关标识的声明

  近期,在旅游市场及网络平台出现有单位、平台和个人未经我院批准和授权,擅自在商业活动中使用秦始皇帝陵博物院相关标识(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商标、logo、图形等)的情况,且可能存在宣传信息夸张或失实、诱导消费者或观众等问题,为此我院郑重声明如下:

  1.秦始皇帝陵博物院相关标识系我院无形资产,任何单位、平台和个人未经我院授权许可,擅自使用相关标识或高度相似标识用于商业活动,将涉嫌侵权,我院保留对侵权行为诉诸法律的权利。同时,凡因侵权行为引发的侵权人与第三方的纠纷,均与我院无关,均由侵权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我院授权许可,严禁使用秦始皇帝陵博物院相关标识或高度相似标识在微信、抖音、快手、小红书等网络平台建立账号,发布伪造官方信息或从事商业活动,否则,该单位和个人将涉嫌侵权,我院保留对侵权行为诉诸法律的权利。同时,凡因侵权行为引发的侵权人与第三方的纠纷,均与我院无关,均由侵权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因违法使用秦始皇帝陵博物院相关标识或高度相似标识的行为,对我院构成侵权的单位、平台和个人,自声明之日起,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消除负面社会影响。

  4.我院官方信息发布渠道包括:官方网站(https://www.bmy.com.cn)、官方微信公众号(秦始皇帝陵博物院)、官方抖音号(秦始皇帝陵博物院)、官方微博( 秦始皇帝陵博物院)等,所有通知、公告及其他信息均通过以上官方渠道发布,请公众注意识别。

  请公众提高警惕,注意辨别信息的真实性,切勿轻信未经证实的信息,切勿轻信不实宣传,以免遭受损失。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了解相关信息,请通过以下官方渠道进行咨询和了解:

  官方网站:https://www.bmy.com.cn

  官方微信公众号:秦始皇帝陵博物院

  特此声明。

  秦始皇帝陵博物院

  (秦始皇帝陵博物院公众号)